昌图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在昌图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昌图县人民检察院代检察长 孙超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昌图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列席同志提出意见。
2024年,昌图县人民检察院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监督和县政协民主监督下,在县政府的支持和帮助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检察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按照全国、全省、全市检察长会议精神,围绕省检察院“2345”工作思路[1],全面加强法律监督工作,突出“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为护航昌图全面振兴新突破贡献检察力量。
一、聚焦主线,筑牢攻坚之年平安基石
护航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核心任务,依法全面履行检察职能,深入推进平安昌图建设,坚决维护社会稳定,为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2024年,共办理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945件997人。办理职务犯罪案件11件11人,涉案金额1.32亿元,在检察环节挽回经济损失1084.05万元。
1、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高效有序推进。共办理涉黑恶案件3件12人,其中涉恶案件2件11人。对公安机关移交我院的14条评查线索进行全面评查,要求公安机关对其中2条线索进一步核查。发出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2]2件,回复率、采纳率100%。
2、强化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打击力度。突出打击重点,实现全链条惩治,精准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共办理电信诈骗案件41件98人。高质量办理云南孙某某等近百名犯罪嫌疑人利用网络直播平台实施诈骗案,为被害人挽回经济损失700余万元,有力维护了广大群众的合法权益。办理了最高检、公安部交办督办的杨某某、阙某某偷越国(边)境、诈骗案,并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协同相关部门加强溯源治理,实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相统一。
3、构筑未成年人全面司法保护屏障。持续深化“蔚蓝工作室”检察品牌建设,坚持依法惩戒、精准帮教相结合,集中统一履行四大检察职能,办理涉未成年人案件50件61人,公益诉讼案件3件,开展犯罪预防10件,移送司法救助线索7件。深化法治进校园工作,多种方式开展普法活动9次,受众1000余人次。特别是,针对在校学生发生重大刑事案件,及时提前介入[3]、指导侦查,第一时间派出2名国家级心理咨询师,深入校园开展为期1个多月的师生群体心理康复治疗,彰显了检察机关的责任和担当。
二、精准发力,提升检察服务保障质效
以构建优质法治化营商环境为着力点,主动作为、履职尽责,创新服务举措,提升服务效能,为各类市场主体提供精准、高效、优质的检察服务。
1、开展“检察护企”专项活动[4],大力营造更优营商环境
成立专班,做优做实“检察护企”工作。严格落实《辽宁政法机关服务和保障民营经济发展壮大二十条重点举措》,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共受理审查涉企案件5件,其中,刑事案件3件,行政检察案件2件。开展法律宣传活动3次,利用新媒体宣传检察护企工作4次。结合“双促双进”专项行动,院领导班子走访企业,倾听企业“心声”,宣传党的政策和法律法规,护航企业健康发展。开展助企法治服务3次,为企业办实事2件。
2、履行“检护民生”[5]职责使命,倾力守护人民美好生活
聚焦重点领域,依法办理破坏环境资源案件9件、社会医疗和养老保险领域案件3件、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件3件,保护环境资源、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持续落实最高检“八号检察建议”[6],召开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检察监督联席会议,对近年来涉及安全生产的刑事案件进行梳理、排查。贯彻落实最高检“十一号检察建议”[7],对养老机构实地走访调研,会同法院、公安局、民政局制定工作方案,督促强化养老机构安全监管,以实际行动守护“夕阳红”。
3、推动矛盾纠纷化解,努力做好检察诉源治理
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以“如我在访”的意识抓好信访工作。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工作,12309检察服务中心接听群众来电347个,七日内程序性回复、三个月内办结答复率100%。将司法救助[8]同乡村振兴相结合,致力在司法救助工作中多走一步、多想一点,努力解决申请人家庭实际困难。办理司法救助案件22件,发放司法救助金20.4万元,取得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三、深耕主业,强化法律监督职能履行
依托五大工程、十五项举措[9],全面加强刑事、民事、行政和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切实维护司法公正,保障法律正确实施。
1、刑事检察乘势而上
严格落实“办案质效提升年”要求,深入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严厉打击严重暴力犯罪。办理审查逮捕234件333人,办理审查起诉402件566人,立案监督案件10件,追诉犯罪嫌疑人10人,对重大敏感案件全程介入24件。办理了省院指定管辖的桂某某等6人涉嫌保险诈骗案等一批在本地区有较大影响的案件,充分运用法治力量服务县域经济社会发展。
2、刑事执行检察乘势而跃
扎实开展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检察、强制医疗执行检察、涉文物保护财产刑执行等专项检察。办理暂予监外执行审查案件、财产刑执行监督案件、社区矫正执行监督等刑事执行检察案件52件。构建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对社区矫正工作进行全覆盖巡回检察2次,促进监外执行工作规范有序。加强驻所检察监督工作力度,发现并移送立案监督线索1件,协助省司法厅纪检组办理陈年积案2件。
3、检察侦查乘势而为
严格落实“依法稳慎,务必搞准”总要求,建立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依法加强和规范检察侦查工作。在市院坚强领导下,对原海城市森林公安局民警刘某涉嫌徇私枉法罪一案进行立案侦查。作为市院指定主办团队,与监委积极沟通协作,采取“双立案模式”立案1件1人。上述2件案件均已侦查终结移送审查起诉,维护了政法队伍的纯洁与健康。
4、民事检察乘势而进
坚持精准监督,不断强化对生效裁判结果监督,扎实开展审判程序违法行为监督,深入推进虚假诉讼监督,加强民事诉讼全过程监督。办理虚假诉讼监督案件2件,移送上级院抗诉1件、审判机关已改判1件。办理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的民事支持起诉案件13件,发出支持起诉书11件,办理民事审判违法监督和民事执行活动监督案件12件,促成当事人和解2件,发挥了民事检察在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
5、行政检察乘势而动
聚焦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依法规范开展行刑反向衔接,常态化开展派驻关山子强制隔离戒毒检察监督工作。办理行政审判违法监督、行政非诉执行监督等24件;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案件10件;受理行刑反向衔接[10]案件78件,向行政机关提出行政检察意见书33件,为促进公正司法、依法行政作出检察贡献。
6、公益诉讼检察乘势而起
助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聚焦资源保护、英烈保护、长城遗址保护等领域,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73件,其中行政公益诉讼立案70件,民事公益诉讼立案3件。发出检察建议60件,回复整改率100%。督促修缮英烈设施10余处、维修市政消防设施7处、设立长城保护宣传标识39处,维护了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四、党建引领,锻造作风过硬检察队伍
以深入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为强大动力,坚持政治建检、素质强检、从严治检,全力打造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检察队伍。
1、政治引航,锻造检察铁军
强化政治引领作用,认真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依托“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开展集中学习和交流研讨,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邀请党校教师专题授课,走进任辅臣红色文化教育基地开展红色教育,赓续红色基因,建设政治过硬队伍。院机关党委被评为“铁岭市先进基层党组织”。院团委被评为“铁岭市五四红旗团委”。1名干警获市“三八红旗手”被省妇联专题宣传。加强检察宣传工作,讲好检察故事、传播检察声音。荣获“2024年度全国检察机关全媒体生产传播工作成绩突出单位”,院官方微博被评为“2024年度全国检察新媒体微博三十佳”。
2、严规肃纪,恪守检察底线
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组织全院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加强解读培训,深化理解运用。深入开展“以案促改”各项工作,召开警示教育大会,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引导干警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存戒惧。严格落实“三个规定”制度,做到逢问必录。把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到党的建设、履职办案和队伍建设全过程。
3、接受监督,彰显检察公信
自觉接受人大依法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接受铁岭市九届人大昌图代表团第一小组视察监督,向县政协常委会专题汇报检察工作。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社会各界人士担任听证员,召开检察公开听证[11]会议30次,提升司法透明度,让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学生家长等社会各界代表走进检察机关,沉浸式体验检察工作,提升检察机关的公信力与亲和力。
4、人才强检,提升检察素能
着力打造“扶苗助长 人才强检”理论学习品牌,通过办案实践和理论学习不断提升检察干警办案能力和水平。1名干警在全市检察机关公诉人大赛中荣获“优秀公诉人”称号。1名干警在铁岭市检察机关检察素能提升经验分享会上介绍经验。1个法律监督模型入选“全省35件优秀法律监督模型”。3个典型案例被分别推荐上报至最高检、省院。
各位代表,过去的一年,我们较好地完成了各项任务,这离不开县委的坚强领导,离不开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离不开县政府、县政协、社会各界和全县人民的关心、支持和帮助。在此,我谨代表昌图县人民检察院致以最诚挚的感谢!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还存在诸多短板和不足,例如:服务大局的举措不够精准有效,运用检察建议参与社会治理的能力水平还需进一步提升,从严治检力度和检察办案能力还需进一步加强,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努力加以解决。
2025年,我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始终秉持高度的政治责任感与使命感,紧紧围绕全县工作大局,在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中展现检察担当。
一是持续深化党建引领,擦亮检察底色。始终坚持党的绝对领导,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深学细悟习近平法治思想,更加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以实际行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确保检察工作始终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前进。
二是持续服务保障大局,体现检察作为。聚焦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持续加大打击民生、金融领域犯罪力度,营造更加优良的法治化营商环境。落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要求,一体抓实“三个管理”[12],全面准确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积极拓展公益诉讼新领域,继续推进民事支持起诉、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信访矛盾纠纷化解等工作,以高质效检察履职服务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以检察之力助力更高水平平安建设。
三是持续强化自身建设,展现检察作风。继续推进落实“铁岭市检察机关检察素能提升三年行动”,继续打造“扶苗助长 人才强检”学习品牌,有效提升干警理论素养、业务水平和办案能力,建设过硬人才梯队。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紧盯“三个规定”落实等重点环节,推进从严管党治检向纵深发展,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新时代检察铁军。
唯有砥砺奋进,方能不负重托。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昌图县人民检察院将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本次县人代会决议和县委、上级院的决策部署,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责,踔厉奋发,勇毅前行,为打好打赢决胜之年决胜之战贡献检察力量!
关于报告中有关法律名词和用语的解释
[1]“2345”工作思路:2023年1月31日,辽宁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高鑫在全省检察长会议上的讲话提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检察工作思路:围绕助推辽宁全面振兴和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两条主线,抓住助力净化政治生态、推动优化营商环境、不断深化司法为民三项重点任务,在全面争先创优、全面补齐短板、全面提升能力、全面改进作风等四个全面上下功夫,用足用好党建引领、领导以上率下、典型示范、考评督察和各方监督约束五个抓手,为开创辽宁振兴发展新局面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2]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是检察机关在办案过程中发现的社会治理问题,通过法律监督职能提出的具体建议。这些建议旨在推动溯源治理,参与社会治理,促进依法行政和规范执法司法行为。
[3]提前介入:是指检察机关派员参加侦查机关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侦查活动,并对证据调取、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和侦查行为的合法性提出意见和建议的一项制度。
[4]“检察护企”专项行动: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进一步加强对各类经营主体依法平等保护,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最高人民检察院决定自2024年2月至12月在全国检察机关部署开展的专项行动。
[5]“检护民生”:最高人民检察院决定自2024年2月至12月在全国检察机关部署开展的专项行动,围绕就业、食药、社保等民生热点以及劳动者、消费者、妇女等重点人群,聚焦一个地区、一类人群、一个行业等突出问题,重点加强民生司法保障,运用法治“力度”切实提升民生“温度”。
[6]最高检“八号检察建议”:2022年3月,最高人民检察院针对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向应急管理部制发了安全生产溯源治理方面的检察建议。该建议旨在通过一系列具体措施,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突出问题,保障安全生产。
[7]最高检“十一号检察建议”:2023年12月29日,最高人民检察院针对检察机关在办案时反映出的养老机构安全监管方面存在的问题向民政部制发了“十一号检察建议”书,指出要强化养老机构安全监管,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着力构建充满安全感、幸福感的养老环境。
[8]司法救助:是指检察院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对遭受犯罪侵害或者民事侵权,无法通过诉讼获得有效赔偿,生活面临急迫困难的当事人采取的辅助性救济措施。
[9]五大工程、十五项举措:2023年,辽宁省人民检察院依据《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全省政法系统服务保障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工作方案(2023—2025年)》,结合全省检察实际,聚焦建设平安辽宁、法治辽宁、创新辽宁、美丽辽宁、幸福辽宁,提出服务保障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五大工程、十五项举措。
[10]行刑反向衔接:指对于刑事司法程序中不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免予刑事处罚但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移交具有相应管辖权的行政机关进行处理。
[11]公开听证:是指检察机关在案件审查过程中,通过组织召开听证会的形式,广泛听取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人士中邀请的听证员以及案件当事人、辩护人、相关办案人员等其他听证会参加人意见的活动。
[12]三个管理:是指检察业务管理、案件管理和质量管理。这三个管理是检察机关为有效实现“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基本价值追求,对检察机关办案活动进行决策、组织、领导、控制的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