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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昌图县人民检察院2014年工作报告

      时间2019-02-27

    昌图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4年12月26日在昌图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昌图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付振和

     

    各位代表:

    我代表县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2014年,我院准确把握检察机关的宪法和法律定位,不断适应党和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新期待、新要求,努力做到检察事业发展与全县中心工作同频共振,全面加强了检察业务建设、检察队伍建设和基层基础建设,圆满完成了县十七届人代会二次会议所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为昌图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提供了优质服务和法律保障。

    一、积极参与平安建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依法严惩严重刑事犯罪。认真履行批捕、起诉等职责,积极参与社会治理,保障群众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共办理审查起诉案件402件515人,提起公诉337件374人,无罪判决率为零;办理审查批捕案件266件332人,批准(决定)逮捕197件225人,案件准确率达到100%。

    宽严相济减少社会对抗。认真执行中央“两减少、两扩大”刑事司法方针,对涉嫌犯罪但社会危险性较小,无逮捕必要的,依法不批捕66件99人;对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免除刑罚的,决定不起诉35人;对因邻里、朋友、同学、亲属纠纷引发,犯罪嫌疑人真诚悔过并取得被害人谅解的轻微刑事案件,促成和解27件27人,有效地促进了犯罪矫正和受损社会关系的修复。

    化解矛盾增进社会和谐。加强不立案、不批捕、不起诉、不抗诉等环节释法说理工作,推行检察长接待日、信访联络人等群众工作制度,完善了信访接待大厅等服务设施,为群众真心诚意办实事、尽心竭力解难事。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131件次,办理刑事申诉案件4件,连续十四年无赴省、进京涉检上访案件。

    二、查办预防职务犯罪,促进反腐倡廉建设

    严肃查处各类职务犯罪。认真贯彻中央及高检院关于反腐败的总体要求,以维护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为根本,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案件11件23人,追逃1 人,已经全部作出有罪判决。其中贪污罪2件2人,挪用公款罪5件17人,受贿罪4件4人;大案5件17人,约占立案总人数的74%。立案侦查渎职侵权案件5件5人,其中玩忽职守2件2人,滥用职权2件2人,非法批准占用土地案1件1人;已经作出有罪判决4件4人,不起诉1件1人。

    多措并举开展犯罪预防。坚持“预防职务犯罪出生产力”重要指导思想,积极开展“民生工程”领域职务犯罪专项预防工作,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68次,参与政府采购15次,参与重大工程验收2次,参与监督县工程招投标68次,拍摄预防职务犯罪题材的微电影1部,被省院推荐到高检院参加全国评比。开展了检企共建工作,启动预防职务犯罪宣讲团,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法进乡村·四个一”专题预防职务犯罪活动,取得非常好的预防效果。

    三、全面开展诉讼监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强化刑事诉讼监督。开展侦查、审判、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的监督,注重纠错防漏,确保不枉不纵。对应当逮捕而未提请逮捕的,纠正漏捕4人;对应当起诉而未移送起诉的,纠正漏诉4人;提起抗诉4件4人。开展捕后羁押必要性审查4件,申请强制医疗2人。审查铁岭监狱关山子监区提请减刑罪犯4批次122人,审查提请保外就医1人,纠正违法10余件次。

    强化民事行政诉讼监督。认真贯彻修订后民事诉讼法要求,在加强民事审判活动监督的同时,探索开展民事执行监督,构建多元化民事行政监督格局。办理再审建议案件1件,执行监督案件1件,行政执法监督案件1件。同时对认为裁判正确的20余件民事行政申诉案件,认真做好释法说理、服判息诉工作。

    强化防止冤假错案机制建设。健全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体系,推行“四·三·一工作法”、附条件不起诉、检察环节轻罪记录封存等制度,维护未成年人诉讼权益;严格执行新刑诉法保障人权规定,实行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和关键证人同步录音录像制度,规范职务犯罪侦查活动;推行案管中心统一接待律师制度,保障律师会见、阅卷等执业权利;坚决摒弃有罪推定、重口供轻证据等错误观念,加强非法证据排除、羁押必要性审查,严把案件质量关。

    四、加强检察队伍建设,夯实事业发展根基

    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严格按照上级要求,以“整风”精神,扎实进行学习教育、查摆问题、开展批评、整改落实等各个环节和步骤,并对照“四风”找差距,制定了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七项措施,建立和完善了定向联系群众和检察长(党组成员)包案下访等两项长效机制,做到了“规定动作标准到位,自选动作务实求新”,有效提升了班子和干警的群众观念和宗旨意识,达到了预期效果。

    切实加强思想纪律作风建设。以创建学习型检察院活动和各项教育活动为载体,有针对性地组织干警集中学习,教育引导干警进一步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筑牢高举旗帜、忠诚使命的思想基础。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层层贯彻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多次组织全院干警观看警示教育片,并将中纪委和高检院近年来制定的党纪、检纪等廉洁自律规定通过内部网站及时公布,做到了正面疏导与反面警示相结合,持之以恒、锲而不舍地抓好自身反腐倡廉工作和作风建设。

    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和人大的法律监督。对检察工作的重大部署和重要问题,及时向县委和人大常委会请示、汇报。定期向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汇报、走访和征求意见,六月份专题向县人大常委汇报了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工作。协助省院完成了人民监督员换届工作,为人民监督员行使监督权提供保障。我院的人民监督员工作得到上级院肯定,并在今年9月份召开的全省会议上发言、交流。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我院的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进步,在全国检察机关第八次“双先”(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表彰大会上,我院继2010年之后,再次被高检院荣记集体一等功。同时,我院还连续第四届被高检院评为全国文明接待室,并按照高检院要求,圆满完成了“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即‘两房’)”和两个二级规范化检察室(即驻铁岭监狱关山子监区检察室和驻县看守所检察室)的建设任务。我们深知这些成绩的取得,主要得益于县委和上级院的正确领导,得益于县人大的法律监督和县政协的民主监督,得益于县政府和社会各界的鼎力支持,更得益于各位代表和全县人民的理解、关心与厚爱,在此,我谨代表全院,向你们致以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法律监督职能的发挥与人民群众对公正司法的期盼还有差距。二是干警的执法观念和执法水平有待进一步转变和提高。三是现有的管理机制和管理水平在调动干警积极性、提高效能、推进创新等方面需要进一步完善和提高。这些问题,我们都将认真研究加以解决。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我院将继续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以及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遵循司法改革的轨迹与进程,自觉把检察工作置于全县工作大局中谋划和推进,重点做到以贯彻落实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部署为着力点,全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以加强和改进法律监督为立足点,切实履行各项检察职责;以锤炼忠诚为民公正廉洁品质为切入点,继续加强检察队伍建设;以走好联系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为出发点,努力将检察工作始终植根于群众之中;以自觉主动接受人大的法律监督为支撑点,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认真落实本次会议决议,振奋精神、开拓进取、服务大局,为促进我县经济社会蓬勃发展,建设现代化中等城市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