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朋友们,暑假已经过去大半,对于生活中以及网络上的一些危险,我们依旧不能松懈。今天就跟着昌图县检察院的未检检察官一起了解一些关于电信网络诈骗的法律知识吧!希望每个小朋友都能平安、健康地度过接下来的暑假,用饱满的精神迎接即将到来的新学期~
预防电信诈骗,请注意这些!
未成年人的监护人也要注意!从细节入手,对网络电信诈骗说“NO”
☑严格控制未成年人使用手机、电脑的时长,养成良好的习惯;
☑家长不将自己的手机支付密码、身份证号码等身份信息告诉儿童;
☑给未成年人开通支付类APP支付功能时,设置消费限额,定期检查资金使用情况;
☑多与未成年人进行沟通,了解孩子的生活以及喜好,有针对性地进行教育。
【法条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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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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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修正案(九)》增设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针对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的行为独立入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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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信息网络实施下列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一)设立用于实施诈骗、传授犯罪方法、制作或者销售违禁物品、管制物品等违法犯罪活动的网站、通讯群组的;(二)发布有关制作或者销售毒品、枪支、淫秽物品等违禁物品、管制物品或者其他违法犯罪信息的(三)为实施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发布信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