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的四月,天气逐渐回暖,受疫情影响,同学们都在家上起了网课,在繁忙的课业和愉悦的校园生活中,同学们也不能忘记学习法律。前几天,未检检察官在一所中学门口路过时,看到了这样的一幕,同学们知道,他们的行为是否涉嫌违法吗?
问:聚众斗殴没有造成人员伤亡是不是就不用负法律责任?
答:并不是。“聚众斗殴罪”罪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章“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中,与故意伤害、故意杀人等侵犯人身权利的犯罪不同,本罪所侵犯的是社会公共秩序。因此,只要纠集他人组织打架,或积极参与聚众斗殴,无论在打架中是否对对方造成轻伤以上严重后果,都构成聚众斗殴罪。
【法律法规速递】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
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