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 无障碍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工作动态

    【公诉人札记】“检察官,我再也不偷了”

      时间2022-01-21

       前几天,我提审了一名盗窃惯犯的嫌疑人,34岁,先后三次盗窃16起,已经两次被判刑,这次是第三次移送起诉了。盗窃的数额每次都不大,有几次甚至都没有偷到钱,只是一些不值钱的物品。他自愿认罪认罚,签署了具结书,公诉机关量刑为有期徒刑一年。


        公诉人问他:你这么年轻,打工养活自己不是什么难事,为什么这样?他说,他生下来两个多月,母亲就离家出走了,十岁时父亲因交通肇事去世了,父母叫什么名字都不知道。他的姑姑后来只管了他几年,他就变成一个孤儿,飘落在这世上,看不到希望,24岁的时候第一次实施盗窃,自那以后“偷”渐渐成为了一种习惯。


        在讯问室里,公诉人跟他聊了很多,关于人生,关于家庭,关于社会、关于未来。公诉人的语重心长和用心良苦深深触动了他,眼泪在他的眼眶里一直打转,最后他哽咽着说:出狱后一定不再偷,不再犯罪,一定要做个好人。公诉人特意把他的表态记录在讯问笔录中,而他也在权利义务告知书的背面记下了两位公诉人的名字。


        掩案沉思,我们公诉的意义到底在哪里,仅仅是打击犯罪、保护人民吗?公诉人常说,我们办的不是案子,而是别人的人生。我想说,我们办案更要让陷入生活沼泽中的人重新燃起希望,唤醒心底的善良,启发本性的良知。公诉人要做内心有光的那一群人,做悲悯的践行者,做心灵的摆渡人,一边温暖,一边照亮别人前行的路,明媚自己,也明媚这方天地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