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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廉政"微"言】2020年第二期

      时间2020-03-19

    疫情防控期间,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务必牢记“十必须、十不准”

    1.必须不折不扣执行党中央的决策部署和  省、市、县及单位的工作要求,保持政令畅通;不准有令不行、有禁不止;

    2.必须坚决服从疫情防控指挥部指令和单位工作调度;不准擅离职守、自行其是;

    3.必须压实属地管理和部门监管责任、守土有责、联防联控;不准搞形式、走过场、推诿扯皮、敷衍塞责、消极应对、贻误工作;

    4.必须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和个人外出报告等重大事项报告备案等制度;不准擅自离开本地、不得私自决定重要事项;

    5.必须以身作则、以上率下;不准组织或参与各类饭局、打麻将赌博等聚集性、群体性活动;

    6.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准参与猎捕、买卖或食用野生动物;

    7.必须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不准造谣传谣、蛊惑人心,随意发表不当言论、擅自发布未经官方证实的疫情信息;

    8.必须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不准泄露个人隐私信息;

    9.必须严格执行有关疫情防控的各项规定;不准瞒报、漏报、迟报、谎报疫情,不得隐瞒自身及近亲属来访或途经疫情重点地区情况;

    10.必须严格落实抗“疫”物资、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制度;不准假公济私、以权谋私、截留、私分、冒领、挪用、浪费和挤占疫情防控物资和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