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开展法治教育宣传活动,针对近年来未成年人频繁遭遇性侵害的现状,昌图县人民检察院主动开展“关爱留守儿童乡村行”和“法治进校园”等系列巡讲活动,将“预防性侵害”作为重点教育内容,以提高未成年人法律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9月1日新学期伊始,昌图县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部走进辖区某镇九年一贯制学校,为该校学生带去法治教育第一课。针对预防性侵害部分,检察干警结合案例总结预防性侵五大警报,通过讲故事、趣味问答等方式让学生真正明白什么是性侵害、如何预防性侵害以及遭遇性侵害后怎样保护自己。
活动结束的第二天,该校学生即运用课程所学,成功避险。案情如下:9月2日上午,该校在校生于某甲独自在家,同村犯罪嫌疑人薛某某(五十余岁,为社会闲散人员)借进屋洗手之机提出和于某甲发生性关系的要求,见于某甲不同意便伸手拉拽,欲强行和其发生性关系。于某甲强烈反抗、借机挣脱并用手机微信呼救其姐姐于某乙,薛某某见于某甲手机呼救他人,随即逃离现场。嫌疑人逃离后,于某甲第一时间给于某乙打电话,告知自己遭受侵害的具体情况并及时报案,公安机关立案后于9月4日将薛某某抓获归案。9月12日,昌图县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部受理此案后将犯罪嫌疑人薛某某批准逮捕。据了解,被害人于某某在遭遇侵害时理智应对、勇于反抗,抓准时机呼救自救、及时报案巩固证据,关键在于对前一天的课程内容印象深刻。
经权威部门统计,未成年人遭遇性侵多是熟人作案,而且未成年人体力智力发育不成熟,认知能力、辨别能力及反抗能力较差。近几年昌图地区办理的性侵害案件中,多数未成年被害人因缺乏法律意识和自救能力而遭受侵害,这让我们意识到,预防此类案件的发生,应当从以下几个方面做足功课:一是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工作应以与校方合作为主,要进一步加强法治进校园的巡讲力度并常态化,将提高学生法律意识、安全意识和防御危险能力作为课程的重点;二是完善与教育、民政、妇联、共青团等部门的合作机制,将妇女、儿童、老人应熟知的自救自护常识教育融入活动开展中;三是不断丰富法治宣传载体,通过运营未检公众号、制作针对未成年人的法治宣传片等手段,扩大未成年人法律保护知识的宣传面,促进全社会形成关爱保护未成年人的法治氛围。
本案例的正面启示,为我县未检工作鼓舞了士气,增强了信心。昌图县检察院将继续贯彻实行“捕、诉、监、防”一体化工作模式,扎实推进未成年人检察专业化建设,以实现对未成年人全程、全面、有效的司法保护。